工作总结及五年工作计划
2019年全市机构改革以来,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提出的公共资源交易“管办分离”总原则,依据新机构职能配置,坚持以优化营商环境为主线,突出服务功能定位,着力打造“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体系,全面提升软硬件服务,稳步推进交易服务透明化、规范化、电子化,在“领域全覆盖、系统全完善、数据全分析、信息全链接”下功夫,着力完善运行机制,规范交易行为,在确保疫情防控成果的基础上,平台再提档、服务再升级,流程优、效率高、服务好的公共资源交易营商环境正在全面形成。
一、主要工作成绩
近年来,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始终坚持以优化营商环境为目标,不断提升、逐步优化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平台建设。2019年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类交易项目409 个,交易金额269.11亿元。其中:建设工程招投标项目116个,中标金额160.49亿元;政府采购项目186个,采购金额0.70 亿元;土地使用权出让项目95个,成交金额88.52亿元;国有产权项目12个,成交金额19.39亿元。2020年中心平台交易各类项目465个,交易金额315.39亿元。其中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139个标段,交易金额185.39亿元;集中采购业务约263个,采购金额0.42亿元;土地使用权出让项目48个,成交金额121.37亿元;国有产权项目15个,成交金额8.21亿元。2021年1-9月工程建设交易项目138个,交易金额402.90亿元;集中采购业务300个,采购金额0.3亿元。
(一)“放”字当头,惠企政策落地落细。
1、取消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息服务收费。近年来我中心将降低收费、减轻企业负担作为提升市场主体幸福指数的重要举措,分两步走逐步取消交易平台信息服务收费,第一步是2019年6月将信息服务收费在原来标准上下浮30%,第二步是2021年7月全面取消平台信息服务收费,仅此一项每年为中标企业减少费用支出近400万元,让市场主体有了直接的获得感。
2、免收政府采购工程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一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政策规定和放管服的要求,我们对历年来因市场主体各种原因滞留在账户上的投标保证金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对因市场主体原因造成的滞留保证金实行无条件连本带息进行了原路退还;二是对投标保证收退流程进行了优化,确保在投标有效期内所有投标人保证金都能最短时间内退还,最大程度减少投标人资金积压成本;三是免收政府采购工程项目的投标保证金,2021年4月,我中心在省中心的指导下开始全面推行免收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的工作,以往在投标保证金账户上长期保持近1亿元的资金余额,现在只有国企项目收取的少量投标保证金,资金余额不到1000万,大大降低了投标企业的资金滞留成本,投标企业有更多的流动资金用在生产周转上。
3、制定采购负面清单,积极落实惠企政策。认真制定了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负面清单,对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准入条件一律取消,坚决取消注册资本、限定供应商组织形式或所在地、特定行业业绩等限制性条件,提高民营企业的参与率。同时积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鼓励本地企业特别是本地生产制造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对中小微企业和残疾人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给予6%-10%价格扣除等政策举措、鼓励和扶持本地企业或产业发展。
4、实现异地企业来我市投标CA互认。我市是全省率先通过CA证书互认的城市。从2018年开始,来鄂州投标的外地企业再也不用担心在外地办的CA锁不能在鄂州投标了,投标企业凭全省任何一家CA公司的CA锁都可以登陆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报名投标,按全年500家外地企业来鄂州投标测算,仅办理CA费用可为投标外地企业节约25万元,这还不包括节约的时间成本。
5、实施“评定分离”改革。按照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和省交易中心的工作部署,我中心配合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全力推进“评定分离”工作,改变以往评标定标全部由评标专家决定的做法,放权招标人,突出招标人的择优定标权,即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意见仅作为招标人定标的参考,招标人拥有定标的决策权,按规定通过票决来确定中标人,目前正在着手有关招标文件模板的修订工作。
(二)“管”字较真,“制度+科技”形成体系。
1、推进开评标现场管理规范。服务就是营商环境,为提升交易服务水平,我们制订了《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规程》、《现场服务人员语言行为规范》、《开评标现场工作人员职责》、《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代理机构进场交易行为规范》、《关于规范评标专家进入评标场地的通知》、《开评标日志》等多项制度提升开评标现场服务水平。
2、促进交易信息公开透明。作为放管结合的重要内容,依法依规实现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公开透明,向社会展示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建设上下联通、左右互通的全市公共资源交易体系,目前已实现纵向与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贯通,横向与市政务服务网、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互联互通,实现了信息共享。
3、实现电子档案自动归档。按照省里统一制定的电子档案管理办法,对电子档案自动归档模块进行不断优化,实现了交易流程结束后全业务流程电子文件电子档案自动归档,为广大招标人、投标人及监管单位资料查询提供便捷服务,提升了我中心的档案管理和服务水平。
4、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大数据分析。为了最大程度挖掘电子交易数据的价值,用数据为营商环境服务,我中心开发建设了交易大数据分析系统。该系统可根据招投标行业业务特点,建立大数据模型和行业数据库,结合公共资源交易的宏观数据、行业数据、企业信用数据、投标数据等,对交易项目的资本构成、项目类型、价格变动、区域分布等因素进行分析研究,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各方市场主体提供不同领域的市场分析报告和及时精准推送,为优化公共资源交易营商环境的政策制定和顶层设计提供数据支撑。
(三)“服”字见效,电子智能化亮点纷呈。
1、实现了全流程电子化,进场交易更加便捷高效。通过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平台,我们打造了全流程电子交易系统,实现了从投标信息注册、项目信息发布、项目招标登记、招标公告、投标报名到专家抽取、开标、评标、中标结果公示等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深入推进了“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的融合发展,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从根本上节约了投标企业到现场交易的路途时间和制作纸质标书的成本,每年仅标书制作费用这一项为投标人可节约成本近300万元。
2、实现了政府采购电子平台市区一体化,集中采购水平迈上新台阶。2021年,市政府将我中心申报的“政府采购市区一体全流程电子化”改革项目列为市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单项改革事项向省营商办申报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市级试点项目并获批准。该项改革是以市级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为基础进行改造升级,实行市级建设,市、区共享,避免了重复建设,节省了各区自行开发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的建设成本,供应商只需办理一次数字证书、注册一次信息就可以在全市范围参加政府集中采购活动,不仅节约了财政资金,而且方便了市场主体。目前,一体化建设工作已完成,现在已进入考核验收阶段。
3、实现了远程网上开标,招标投标不见面。今年年初,为了解决疫情期间投标人到现场集聚的风险,创造最优投标环境,促进复工复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时开发上线了远程不见面网上开标系统。在该系统,投标人只需登录网上开标大厅,即可进行投标文件在线解密、在线质疑及招标人(代理机构)在线回复等操作,开标过程全程网上进行,全程留痕,开标过程在“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直播。投标人足不出户可以同时进行多个项目的投标,交易全过程均在网上操作,实现了“投标不跑路、交易不见面”,在为市场主体各方提效率、降成本的同时,还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对交易过程的人为干扰,促进公平竞争。远程不见面网上开标突破了地域空间限制,对于投标企业,特别是异地投标企业,大大降低了他们在交通、食宿等方面支出的投标成本,按全市每年300个招标项目、每个项目10个投标单位、每个投标单位每次投标成本1000元计,远程网上“不见面”开标每年可为投标企业节约成本300万元。
4、推进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专家资源互联互通。2018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实现了跨省(市)远程异地评标,对需要抽取异地专家的项目原则上都实行远程异地评标,自建交易平台率先与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实现了对接。2021年在省中心的主导下,我市全力以赴推进全省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工作,现已完成了自建交易平台升级改造以及与服务平台对接接口调整工作,自建视频会议系统与省远程异地评标协调管理系统对接工作也正在紧张调试之中,9月底已完成调试,预计10中旬可以全面完成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的硬件和软件设施的对接工作。
5、开通了网上商城,政府采购透明高效。2019年我中心开发建设的鄂州市网上商城平台正式上线,为采购人、供应商搭建了一个便捷高效的采购通道,实现了采购信息同步发布多方平台、成熟电商低价接入、电商直购自主下单、实体供应商比价直购、结算方式宽松可选、招投标采购平台自动对接、多维度交易数据实时统计等多项功能,供应商的参与方式从“路上跑”转变为“网上跑”,采购人不仅“买得到”、“买得好”,而且“立等可取”。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为提高我市政府采购效率、缩短采购周期、降低采购成本提供了技术支撑,促进了政府采购服务的公开透明和优质高效。
6、建立了项目建设绿色通道,复工复产和项目建设提速。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为市场交易主体提供“保姆式”“店小二式”服务,按照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关于建立工程建设招投标特别通道服务机制加速推进项目开工建设的通知》(鄂公管文【2020】11号)文件精神,针对投标企业和招标人反映突出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梳理编制了交易服务承诺和服务清单,出台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绿色通道服务办法(试行)》,加大了开展绿色通道服务的力度,拓宽了容缺进场交易登记的范围,对应急救灾项目、重要民生项目、精准扶贫项目、环保督察项目、航空都市区项目等实行容缺受理进场登记,先办进场交易手续,所缺要件在中标通知书发放之前补齐,最大限度精简办事程序,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加快推进了全市惠民利民工程的落地。
7、开通了工程担保电子保函服务,保证金不再占用现金流。2020年6月底,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通了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缴纳功能,为投标人缴纳保证金提供了新的便捷通道,截止2021年9月投标保函订单数1419笔,缴纳保函总金额 1.6938亿元 ,保费总额74.2766万元 。目前虽然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已全面取消投标保证金,但工程担保电子保函服务在国有企业招标项目上仍然在发挥作用,为投标人有效解决了现金交纳保证金占用资金流的问题。
8、实行了计算机辅助评标,“火眼金睛”识别投标人违规报价。中心从2018年开始就开发了电子辅助评标系统,将以前由评标专家靠人工来进行报价清单分析的繁琐工作交由计算机完成,不平衡报价无处藏身,对于低于成本价的判断不仅速度快,而且准确性、可靠性都比人工效果好。
(四)“优”字做实,全市公共资源交易营商环境优化提质捷报频传。
在2020全国公共采购年度评选活动中,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为全国30家优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之一,也是我省唯一获得此项殊荣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单位。在2020年全省营商环境评价工作中牵头指导鄂州市鄂城区、华容区并列获得“招投标管理”指标全省第一名、梁子湖区获全省第四名;指导3个行政区并列获得“政府采购”指标全省第三名的佳绩。被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作为做出突出贡献单位奖励10万元。在湖北省2020 年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第三方评中,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地评价得分为 99.7 分,市场主体满意度97.83%,综合排名全省第一。
二、过去五年来主要存在的问题和短板
一是交易平台科技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的建设工作永远在路上,针对人工智能、区块链、大数据分析等新技术的广泛应用,我市的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也需要做相应地技术升级。
二是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还需进一步加强。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行政监管信息还存在着信息孤岛,交易平台虽已搭建了信息共享通道,但还没有与省、市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市投资项目联审平台等互联互通。
三是电子交易平台稳定性、安全性还需进一步升级。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牵涉着市场主体对政府公信力的考量,事关我市的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而电子平台的稳定性和安全性是电子化交易顺利进行的基础。这几年由于我市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注重电子化推进速度,在平台电子系统安全性和稳定性等基础性工作方面缺乏经验,导致电子交易系统在日常电子化交易时存在着网络断线、系统不能正常读取交易数据、投标文件不能正常解密、评标专家不能顺利打开评审文件等问题。
三、未来五年主要工作谋划及重点目标任务
一是完善制度规则,确保交易规范。为了适应全面深化改革的需要,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需要对原有的公共资源交易规则制度作调整完善,对进入平台交易事项如国土资源交易方面尚未形成制度规则的要尽快制度化,对应进必进而尚未进入的事项进行统筹谋划,对依法不需要进场交易的项目但招标人要求进场交易的制订规则进行引导,确保进入中心平台交易的各类各个项目都依法依规地进行交易。
二是深化平台对接,推进政采闭环管理。与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联合,做好政府采购预算、计划备案、采购交易、信息公开、支付系统的平台对接,努力实现政府采购全流程网上闭环运行管理,提高“互联网+政府采购”建设水平。持续推进政府集中采购法制化建设水平,积极探索政府采购新模式,全力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
三是拓展平台功能,完善交易服务规则。认真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文件精神,深化交易平台的整合共享,提升要素配置服务能力。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覆盖范围由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逐步扩大到合适以市场化方式配置的自然资源、资产股权、环境权等各类公共资源。对于全民所有的自然资源、特许经营权、农村集体产权等资产股权,排污权、碳排放权、用能权等环境权,要健全出让或转让规则,引入招投标、拍卖等竞争性方式,完善交易制度和价格形成机制,促进公共资源公平交易,高效利用。
四是融入武汉城市圈,实现交易一体化。依托武汉城市圈,对接武汉城市圈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一体化是下阶段的重点工作,利用区块链、手机CA互认等先进技术开展平台创新,加强与武汉城市圈交易平台的交流与合作,基于“区块链”的可信、共享、共识等技术特点的加持,进一步提升市场活力,服务市场主体,最终实现武汉城市圈合一的电子交易平台,使鄂州公共资源交易数据价值得到全方位释放。
四、2022年重点工作计划和安排
一是全面推行远程异地评常态化,实现专家资源共享。按照省公共资源交易心的统一部署,落实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从根本上解决我市评标专家资源不足的问题。
二是推进房建市政工程项目“评定分离”改革实施。配合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切实推进“评定分离”工作,还权于招标人,做好放管服工作,擦亮鄂州优化公共资源交易营商环境品牌。
三是协助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标后监管工作。做好公共资源交易的便捷化、高效化服务,推动公共资源交易与监管双向互动,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规范化发展,确保“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四是进一步提升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线上线下服务水平。线上,确保时间最短、流程最优做好工程招投标进场交易登记服务和政府采购电子平台一体化工作;线下,确保招投标项目开、评标现场规范有序,交易鉴证工作全覆盖;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工作,努力推动政府采购全过程网上闭环运行,进一步优化我市公共资源交易营商环境。
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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