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巡察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党组高度重视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坚持“一岗双责”,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先后八次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和主要领导参加的巡察整改推进会议,梳理、研究、部署、落实各项整改工作。
一是根据中心内设科室职能明确整改职责,统筹将反馈问题分解为政治教育、党建引领、从严治党、宣传文化、交易服务、高质量发展、干部队伍、财务管理、制度建设九个方面,按分管领导和职能科室,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整改时限,形成中心党组、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三级整改联动机制,实现整改全覆盖体系。
二是聚焦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明确工作责任,强化职责使命,直面问题不足,突出整改重点,认真剖析原因,细化整改步骤,确保立行立改。通过整改协调推进会议及时发现各科室整改存在的问题,会议群策群力形成整改措施,并逐项逐条督促推进落实。
三是中心党组以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深刻检视交易工作中存在的各方面问题,研究剖析问题产生原因,深入查找症结,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深化巡察成果运用,扩大整改成效。
二、具体问题整改情况
1.理论学习抓得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0月24日召开中心巡察整改专题党组会,就中心理论学习工作和进一步强化“一把手”履行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责任人”责任作出具体要求。2023年至今19次中心组学习,均由中心党组书记、主任王锐同志主持。同时深化学用融合,带头参加学习交流,开展二十大精神宣讲3场次,“书记讲给书记听”1场次,先后开展专题研讨交流7场次、学习交流8场次。二是严格落实党组会“思想引领、学习在先”机制,始终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相关指示批示精神列为第一议题。三是对2021年至2022年理论中心组少学和漏学的内容进行了梳理,2023年12月16日由中心党组书记、主任主持,中心全体干部参加,进行了一次集中补学,领导干部就学习内容开展交流研讨,做到学深悟透。
2.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营造良好营商环境重要指示精神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2023年10月11日最新下发的《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实施办法》,精准识别项目性质,对进场交易的符合评定分离条件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含EPC)项目全部实行评定分离。二是优化了评定分离电子交易方式,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全省率先开发了评定分离电子交易通道,将传统的线下定标会改为线上进行,做到定标过程全程音、视频留痕,确保定标公平公正。三是积极与监管部门沟通协调,将评定分离项目的交易和监管进行线上无缝对接,对不按新的评定分离办法开展评定分离的项目,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进行严肃查处,确保我市符合条件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全覆盖,做到阳光定标。
3.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出台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2023年12月17日召开从严治党专题会议进行工作部署,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业务工作责任目标中,明确、明细党组、科室、责任人意识形态工作三级责任。二是补充完善班子成员2021年、2022年述职述廉述法报告,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其中,并将补充完善报告向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呈报审核。三是建立党组成员述职述廉述法报告“一把手”审核制度,并将制度要求纳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确保意识形态工作不漏项。
4.政府采购有缺陷。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了对湖北省政府采购目录的宣传,在鄂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和中心门户网站公告了《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二是在采购人咨询时,及时解答哪些项目属于集中采购,应当委托采购中心。自2023年8月以来,我中心受理了3个装修和修缮项目的采购,合计采购金额1820万元。三是2023年12月下旬组织采购人培训,详细讲解了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四是编制了《政府采购有关事项一次性告知书》,在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公开的同时,印制100份纸质版手册,在采购人咨询采购项目时向采购人发放。
5.容缺项目要件补齐不及时。
整改情况:在中心业务人员的督办下,2022年以来28个容缺办理进场交易的项目,除1个项目已终止招标无须补齐资料外,剩下27个容缺项目均已补齐资料。
6.政府采购电子化推进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在鄂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发布了《交易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可以随时下载,按照操作手册的指引,完成相关操作。二是加强了对全流程电子化的指导,设置了027-60358312/60358276两部咨询电话,负责解答各方采购主体在全流程电子化操作方面遇到的问题。三是在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公布了提醒函,指导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严格按照集中采购目录,组织实施采购活动。四是巡察反馈以来,交易平台共收到对采购需求的电子质疑10个,均已提醒采购人依法进行了答复。
7.远程异地评标工作推进缓慢。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组织学习《湖北省推进政府投资项目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指导意见》和《湖北省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操作规程(试行)》文件精神,中心业务科室和业务人员对远程异地评标的范围、流程全面掌握,进一步强化了履职能力。二是已全面实施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工作,并按照省中心要求,实现了远程异地评标“应接必接”、“应异尽异”。
8.交易现场管理乏力。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评标专家评标业务培训,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积极配合,2023年11月30日已联合组织一次评标专家电子评标技能的专项集中培训。二是开发建设了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减少评标专家的主观打分犯错机会,按照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评标专家实施考核的有关要求,认真落实对评标专家的“一标一评”的日常考核记录。
9.政务公开工作成效差。
整改情况:一是截止到2023年12月底已公示差错行为27起,涉及16家投标企业,2个代理机构,9位评标专家。二是分管领导和纪检委员对相关责任人员开展回访教育。三是建全以分管领导为主,综合科、信息技术科负责的整改专班,压实责任,对原门户网站中失效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对前期存在的问题逐项整改落实,对政务网站栏目设置进一步完善,确保内容更新符合要求。四是在鄂州市2023年第四季度全市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检查35家单位得分排名中,得分91.1分,排名11。
10.跨部门平台数据共享不畅。
整改情况:一是实现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与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行对接联通。二是中心与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联合发文全面推行电子证照“一网通投”工作,为投标人切实降低投标成本、减负增效,《湖北日报》对相关经验作了报道。三是与市水利、交通部门实现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线下互动。
11.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未压实。
整改情况:一是对照反馈问题认真查找问题根源,认真制定中心2024年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二是在2023年12月17日党组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部署推进中心全面从严治党和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工作,对照年度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参考标准,全面梳理问题,形成问题清单。三是召开警示教育会1次,出台相关制度4个,开展专项清查8个,追责问责4人,实现以巡促改、以巡促教、以巡促建,将巡察整改工作成效转化为业务发展实效。
12.纪法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中心于2023年12月16日召开推进巡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中心党员干部纪律教育大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观看警示教育片,传达学习省纪委监委通报5起新型受贿典型案例和全市纪律教育大会精神。二是出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加强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行为监督管理的规定》,切实规范中心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外”行为。三是出台《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考勤、请销假制度》,全面落实工作考勤在平时考核中的结果运用,推动交易服务工作作风转变。四是中心分管领导和纪检委员对巡察反馈问题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对发现的不按时签到、临时外出不打招呼等问题及时提醒教育。
13.文风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发文工作的监督管理,2023年共发文79件,其中党组编号发文24件、综合编号发文12件、党组会议纪要编号发文6件、支部编号发文4件,无文号33件,占比42%。二是中心综合科积极开展综合业务培训,先后组织综合人员参加全市党委办公室“岗位练兵、提能增效”六期培训,着力提升综合科室干部能力素质。三是规范综合科发文审核流程、规范文件号使用,精心撰稿,严格把关,有效发挥以文辅政作用。
14.学风飘浮。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1月16日中心分管领导对3名涉及抄袭干部进行谈话提醒,并公开曝光,起到警示作用。二是进一步加强思想教育,提高党员干部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强化对理论学习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学风不端行为。三是严格落实交易中心理论学习制度,重点推进党员干部理论学习总结评比在年度考核中的结果运用,形成有效的约束机制。
15.资产漏记。
整改情况:一是对2020年至2022年度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对漏记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及时入账,确保账实相符。二是依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2023年11月对漏记的2笔固定资产分别记入业务活动费用和中心固定资产。三是依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2023年11月对漏记的3笔无形资产分别记入中心无形资产。四是对中心国有资产实行信息化管理,及时录入、更新资产管理信息,保证资产信息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提高财务管理素质和水平。
16.资料附件不全。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财务报账凭证全面清查,对2020年至2022年760件凭证资料进行了再清理,对发现的附件资料信息不全和不完善问题进行了深入整改,刚性落实财经制度和财经纪律。二是对巡察发现的财务报账附件资料不全的60笔凭证逐笔进行核对,及时整改,对其中8笔凭证资料进行了全面补齐;对3笔凭证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加强财务制度管理,从严控制财务支出;对48笔评委劳务费进行了情况说明。三是进一步规范财务报账程序,加强内部控制,严格按照市财政局关于统一市直单位财务开支报销审批模块管理的要求,制作财务审批和报销单据,严格落实事前审批和事后审核制度,规范财务凭证和附件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纪律。
17.民主生活会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把握民主生活会程序要求,对2022年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和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缺项进行了修改补正。二是2023年11月7日下午,中心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书记、主任王锐同志代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党组作对照检查,从五个方面作了认真对照和深刻剖析,并从四个方面剖析了产生问题的根源。同时带头作个人对照检查发言,党组各成员依次对照检查,相互开展批评。三是专题民主生活会准备充分,会议聚焦主题,直面问题,从严从实,批评和自我批评辣味浓,起到了相互帮助、相互提醒、相互提高,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的积极作用,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开出了高质量、好效果。
18.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落实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2月25日组织全体支部委员学习了《基层党建标准化规范化操作指南》、《基层党建工作常用政策汇编》,对以“三会一课”为重点的基层党组织生活制度进行规范和坚持。二是2024年1月24日组织召开2023年度中心组织生活会,会前严格按照党建工作的要求开展谈心谈话,规范民主评议党员流程,会中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组织评定环节做到规定动作不走样。会后,汇总登记评测得票情况,全面、客观进行会议记录,真实反映会议的内容和全过程。三是形成长效机制,组织生活会以“团结一批评一团结”的目的,为今后长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积累经验,奠定基础。下一步,中心党支部将以此次组织生活会为契机,严格把握评议党员流程,提升支部建设,不断树牢理想信念、提升能力水平、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着力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最坚强的政治保证。
19.支部未按期组织换届。
整改情况: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有关程序和要求,对换届工作的要求流程进行集中学习。按照程序于2023年8月报中共鄂州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同意,对中共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关党支部进行了换届选举,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机关党支部委员会
20.支部日常工作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中心党组2023年12月底召开专题会研究部署支部党建工作。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从严规范“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党建述职评议、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严格按要求召开2023年党员大会,听取和审查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确保质量和效果。
21.党组优化队伍结构、加快优秀年轻干部培养力度不够,后备力量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中心党组就中层干部队伍年龄偏大,整体梯次结构不合理的问题积极向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请示汇报,强化政策执行,积极推动中心空编岗位人才招录工作,积极推进解决中心参公单位重新认定、参公管理和事业编制人员并存的“一个中心、两种身份”问题。二是逐步改善人员结构,培养年轻干部和科室中坚力量,加大轮训力度,先后组织19人次参加市委党校主体班培训、全省招标采购从业(监管)人员业务培训、全省档案业务培训共12期。三是按计划开展科室人员轮岗,以业务科室换岗、综合科室轮训的形式,中心年轻干部进行业务轮岗2人,业务轮训1人。加大对区中心的指导和培训工作,选拔2位年轻干部到政府采购科跟班学习。四是通过定人定岗定责,严管与厚爱相结合,细化了履职尽责、出勤考勤、党员作业发挥在干部考核中的结果运用,激发新动能,发挥中层干部工作积极性,有序提升和促进作风革命。
22.整改主体责任未压实,党组未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上轮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2月17日召开中心推进巡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落实会,对上轮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提出的 3个方面14条问题和中心33条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再梳理,确保整改问题落实到位,整改措施落地见效,同时对2023年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22个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再研究。二是中心党组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对本轮巡察反馈的面上问题先后8次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和主要领导参加的巡察整改推进会议,梳理、研究、部署、落实各项整改工作。三是全面深化巡察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建设,整改过程中制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加强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行为监督管理的规定》;《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理论学习制度》;《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考勤请销假制度》制度规定4项,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落实责任的长效机制。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对巡察反馈问题,我们将在现有工作基础上,努力从根本上落实整改、强化成效。
(一)牢固树立规矩意识
作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机构,党组坚持在净化招投标、政府采购市场环境,优化公共资源交易营商环境上下功夫的同时,结合巡察整改树牢干部职工规矩意识,把纪律规矩作为硬要求、硬底线,作为检验巡察整改成效的依据,确保党员干部切实遵循遵守。
(二)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以此次巡察为契机,通过加强业务学习和业务培训,大力转变工作作风,通过积极参与全省优化营商环境评价,多层次开展各区业务工作指导等手段,着力补齐业务短板,切实把巡察整改转化为提能力、上台阶的强大动力。把巡察整改成效体现在强化政治建设上、体现在全面从严治党上、体现在忠诚履职尽责上。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通过整改加快制度建设,健全完善制度体系,补齐制度短板,认真执行制度,让制度管人管事。扎紧扎密制度的笼子,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落实责任的长效机制,营造务实高效、风清气正的公共资源交易事业发展环境,努力为我市“两区一枢纽”奋斗目标作出新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向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科或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反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科联系电话:027-60358310,通讯地址:鄂州市鄂城区古城路 129 号,电子邮箱2085429386@qq.com。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027-60670292。
中共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党组
202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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