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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日期:2022-12-30

2022年我单位进一步深化法治建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的相关部署要求,牢固树立法治思维,狠抓各项制度落实,积极开展“法治机关”建设,法治建设工作成效明显。现将2022年的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精神情况、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精神情况。

中心于11月支部主题党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精神情况;10月中心组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精神。

二、2022年法治建设总体推进情况

在中心法治建设工作开展的进程中,严格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并践行法律法规,努力提高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干部职工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形成从严从实、依法履职的新常态,培养依法依规办事的好习惯。中心法治工作发展呈现了良好态势,迈出了新步伐、展现了新气象。

(一)加强理论学习,提升法治思维能力

坚持领导带头示范学。以学习贯彻现行党和国家法律法规为重点,通过普法用法平台及学习强国等平台,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能力。

近年来,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优化营商环境为主线,突出服务功能定位,着力打造“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体系,全面提升软硬件服务,稳步推进交易服务法制化、规范化、透明化、电子化,在“领域全覆盖、系统全完善、数据全分析、信息全链接”下功夫,着力完善运行机制,规范交易行为,在确保疫情防控成果的基础上,平台再提档、服务再升级,流程优、效率高、服务好的公共资源交易营商环境正在全面形成。一是容缺办理进场交易登记;二是实行全程限时办结服务;三是实现常态化远程不见面开标;四是实行全程电子化交易;五是推行投标保证金法定最短时间内退还;六是开展(跨省)远程异地评标服务;七是开通工程担保电子保函服务;八是在政府采购中为小微企业等实行价格支持政策;九是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十是进一步优化完善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率先在全省建成市区网上商城一体化。

(三)强化宣传,营造法制宣传氛围  

一是创新宣传手段,拓宽宣传渠道。除通过分发纸质资料,利用电子屏以及宣传挂图固定开展法治宣传之外,还通过各类会议、QQ群等方式,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法律意识。利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推进会、书记讲党课等时机,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十九大精神、党纪国法和各种规章制度。适时召集领导干部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增强法治宣传效果。  

二是坚持分类实施,提高法治素养。中心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治宣传活动。4月份中心组理论扩大学习会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和习近平关于疫情防控与生物安全、国家安全的重要论述。5月份中心组理论扩大学习会集中学习了《信访工作条例》。5月份深入对接扶贫村燕矶镇路牌村,开展“法治进乡村”大宣传活动。通过讲座的形式宣传《民法典》、《信访工作条例》,以案例的形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与老百姓密切相关的,涉及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生命健康、财产安全等各方面权益维护进行讲解,尤其是对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等在农村地区高发的犯罪现象进行了重点讲解。同时,在中心的网站和大屏幕上投放了宣传国家安全图片和相关知识,让招投标人和代理机构等市场主体也都学法知法。促进法治教育与廉政、德育相结合,深入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四)围绕中心,助力法治建设  

一是加强监督管理。主要负责人带头讲党课,强化预防与管理措施。坚持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进一步规范审查的范围、内容、流程,有效防范法律和政策风险。  

二是规范档案管理。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制度》,加强档案管理。档案由专人管理,中心招投标文件档案做到了统一归档、专柜存放、定期查验和按规定程序借阅、使用,严格执行了审查备案制度。 

三、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工作情况

一是优化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服务,全面实行“互联网+招投标”。推进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改革,全面推行不见面开标,专家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在线招标、投标、开标、评标率达到100%(涉密项目除外)。

二是持续推进“评定分离”改革。加快推进“评定分离”,在招标文件中设立“评定分离”专用条款,突出招标人的择优定标权。

三是建立招投标绿色通道。针对投标企业和招标人反映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出台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绿色通道服务办法(试行)》,对应急、重要、扶贫、环保、临空项目实行容缺交易。

四是推进招投标数据共享。企业在市内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注册后,即可在全市参与投标,做到只需注册一次,只用一套CA证书。

五是政府采购工程招标免收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在所有受理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的采购文件中明确免收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六是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全覆盖。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和网上商城在已实现全覆盖的基础上,根据使用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优化完善。

七是免费发放采购项目文件,免收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在所有受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中明确免收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八是政府采购价格评审优惠。深入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提升小微企业的竞争力,在采购文件中明确,对符合该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6%—10%(工程项目为 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2%-3%(工程项目为 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九是政府采购领域商务诚信建设。在采购文件中明确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应提供信用查询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单位机构改革后,人员编制少,从事法治工作的人员身兼数职,普法水平、用法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专业性的法律学习培训不够,培训内容的多样性、广泛性还有待丰富。

五、2023年工作思路

一是围绕夺取“双胜利”、打好三大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等重大发展战略,将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与法治政府建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等相结合,强化法治服务和法治保障,为鄂州高质量发展注入法治动力。

二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服务市委依规管党治党要求。

三是深化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贯彻落实《湖北省行政权力清单管理办法》,完善本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加快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实现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

四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健全完善行政决策制度和“三重一大”制度,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确保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不断提高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

五是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将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围绕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主题,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提升普法宣传的覆盖面和实效性。

我中心在法治建设工作中虽然已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需要进一步完善,我们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要求,坚持学法与用法相结合、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充分发挥普法依法治理的作用,为推进法治鄂州建设贡献力量,为我市经济建设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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