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承诺

信息来源:0 日期:2021-12-24

1、热情文明服务。坚持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和限时办结制等服务制度,首问责任人必须及时承办职责内事务,不是职责内的事务应问明情况,负责引导交由经办人处理。坚持文明服务,所有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工作人员挂牌上岗,文明用语,主动热情,微笑服务。

2、绿色便捷服务。建立惠民工程和民生工程项目招投标服务绿色通道,为重点项目、重点工程招投标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一站式”服务。推行零距离服务,全面落实工程建设交易不见面网上开标、全程电子化招标,招标信息发布、项目进场登记、投标、开标等招投标业务流程网上办理,实现交易受理“零跑腿”、交易进场“零门槛”、交易过程“零拖延”、交易环节“零障碍”、交易服务“零距离”

3、创新高效服务。开展工程建设交易远程异地评标,推行跨省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最大限度地减少场外因素对评委评标工作的干扰;推行电子投标保函等服务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企业投标成本。开展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交易,通过网上竞价、网上比价、电商直购等方式,最大限度提高采购效率、减少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

4、规范透明服务。坚持依法交易,严格依法办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工程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规章制度。通过门户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开工程建设招投标的法律法规、业务流程、收费标准、招标公告、中标公示、投诉电话等信息。依法在指定媒体上及时发布采购公告、澄清(变更)公告、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等采购信息。

5、阳光廉洁服务。坚持廉洁交易,做到“十不准”:不准利用职务之便受贿、索贿、接受礼品、礼金;不准接受服务对象的宴请;不准参加服务对象提供的经营性娱乐消费活动;不准向服务对象要求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不准刁难、勒索服务对象,吃、拿、卡、要;不准推诿、扯皮或无故拖延而贻误工作时机;不准接受服务对象安排的各种旅游活动;不准以任何借口向服务对象索要经济赞助;不准参与服务对象的任何经济活动;不准在公务活动中滥用职权,以权谋私,越级越权处理业务。

各市场主体可通过中心监督电话、鄂汇办APP、12345热线电话对服务质量提出意见及反馈。

 

 

附:

业务咨询电话:工程交易科027-6035307、政府采购科027-60358279、网络信息科027-60358355

服务监督电话:综合科027-60358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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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27-60358311
联系人:吕霁 联系电话:027-60358359
地址:鄂州市古城路129号市民中心3楼 点击总量: